11月1日,徐圩新区官网发布了关于2024年11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其中包括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二阶段重新报批)。
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二阶段重新报批)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单位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二阶段)主要建设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55万吨双氧水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5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重新环评原因:根据重新环评报告书显示,二阶段“丙烷脱氢装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市场对环氧丙烷、丙烯的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采纳工艺商鲁姆斯公司关于反应器催化剂装填安全性的建议,对丙烷脱氢装置反应器设备及运行参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反应器热空气吹扫强度和还原气还原强度均较原设计增大。因此,由余热锅炉排放的反应器吹扫气、还原气及空气加热炉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高于原设计排放参数。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碳三一期工程项目已不符合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需重新报批,重新报批期间,瑞恒公司丙烷脱氢装置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