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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拟建6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
发布时间: 2022-11-21

11月11日 ,石大胜华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榆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四川省乐山市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乐山)有限公司。

据介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胜华新材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人民币7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榆高化工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项目公司拟规划投资建设60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50,000万元,占地面积约294亩。项目计划分2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20万吨/年。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15,50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建设周期约18个月。二期项目根据具体规划情况,在保证合规的情况下,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启动。

资料显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作方榆高化工60%股权,高化学株式会社持有榆高化工40%股权。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089.4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2022年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胜华新材将分3次实缴出资,第一次实缴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实缴条件为公司注册成立后60日内实缴到位;第二次实缴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实缴条件为公司取得政府对项目所在地化工园区批复且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后60日内实缴到位;第三次实缴38,500万元,实缴条件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实缴。

榆高化工同样分3次实缴出资,第一次实缴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实缴条件为公司注册成立后60日内实缴到位;第二次实缴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实缴条件为公司取得政府对项目所在地化工园区批复且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后60日内实缴到位;第三次实缴16,500万元,实缴条件根据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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