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制度与外部环境及公司管理需求相适应,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英文全称对应变更。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方案如下: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1、公司深耕压缩机行业三十多年,已发展成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聚焦主业,深耕行业,推动自动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并持续投入研发,逐步由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智能制造型企业转型,公司产品已覆盖新能源汽车、光伏、半导体、锂电、航空航天等前沿科技行业。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契合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准确反映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伴随新厂房即将投入使用,公司将以全新形象来面向市场。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旗下现有品牌“捷豹”与原有公司名称不一致,品牌整体形象缺乏协同性。同时,公司名称中的“东亚机械”,地域与行业属性特征显著,在品牌传播中易与其他包含“东亚”字样的同类企业产生混淆。从商标注册角度,“东亚机械”在公司业务及其他类别中均易出现近似冲突,不利于商标的延展和扩充,形成品牌发展瓶颈,限制了品牌的差异化发展与业务范围的拓展。相较之下,新公司名称中的“鼎熔岩”作为独创词汇,不属于行业通用术语、常见词汇,具有极强的固有显著性,可有效突破原有名称在地域和行业层面的局限,为品牌注入更高的辨识度与想象空间。
公司目前已将“鼎熔岩”商标提交注册,注册进展顺利。公司变更名称后,未来公司将以“鼎熔岩”作为主品牌进行重点打造,实现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的统一,从而强化市场认知,形成更具凝聚力的品牌形象。这种一致性不仅有助于提升品牌识别效率,并且为品牌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证券代码“301028”保持不变。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备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情况为准。
3、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属于品牌形象升级行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的法律主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合同、债权债务等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相关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后续均做相应修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